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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初中教育 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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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0-21 17:45 |只看該作者

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轉貼)

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

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
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
背景
除非得到政府邀請,日後獲政府分配校舍開辦的新校及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或之後獲政府批准其參加直資計劃的學校,將不會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現有直資中學可繼續選擇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而「不選不派」的原則(即除非學生曾經選擇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否則他們不會被派往這類學校)仍會維持不變。
供分配的學位
2. 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直資學校,與官立、資助及按額津貼中學一樣,須預留兩類中一學位供派位用:供教統局統一分配的學位;以及在統一派位前,學校用作自行取錄學生的自行分配學位,所有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則會撥作統一派位。但直資學校可彈性地選擇提供部分或全部中一學位作爲派位用途。參加派位的學校須在每年九月下旬通知教統局供自行分配及統一派位用的中一學位數目。
3. 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中學,通常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至翌年的一月底,統一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有關申請不受地區限制,但學生只可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學校申請(教統局會為學生提供「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作申請之用)。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將會在「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內列出,供家長參考。學校可按本身的辦學理念和特色,自行取錄適合的學生,但必須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此外,學校可以安排面試,但不得設任何形式的筆試。如直資學校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開始後才選擇加入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將不可在有關派位年度有任何自行分配學位,供參加派位的學生申請。
4. 學位分配組將根據參加派位學生經調整後的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學期的校內成績,訂定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小六學生的成績次第名單,供學校參考。為此,參加派位而又提供自行分配學位的直資學校,須於二月初向學位分配組遞交所有申請學生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的教統局存根,以便學位分配組在三月上旬向學校發放應屆參加派位的申請學生的成績次第名單。學校須於四月中將獲取錄的申請學生名單及候補學生名單交回學位分配組。 第八部分, 第 2 頁
選擇學校
5. 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可提供學位予不同的學校網,下述有關直資學校的資料將會在「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不受學校網限制選校手冊」及「中學一覽表」內列出,供家長查閱-
(a) 直資學校可收取學費;及

(b) 在直資學校修畢中三的學生,可在原校升讀中四,而不會經教育統籌局分配資助中四學位。

直屬/聯繫學校
6. 現有的直屬及聯繫中學經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可分別為其直屬及聯繫小學最多保留餘額85%及25%的中一學位。這些學生如屬於學校網第一或第二派位組別,而又以直屬或聯繫中學爲所屬學校網內的首選學校,便有資格獲派保留學位。如這些學校選擇取錄學校網第三派位組別的學生,則該組別的學生亦符合資格。如這些學校加入直資計劃,它們有責任繼續把適當百分比的中一學位預留給已入讀其直屬或聯繫小學的學生,但入讀這些學校的學生須繳交中學所收取直資學校學費。
統一派位
7. 除非學生曾經選擇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否則不會獲派往這類學校。除此以外,在統一派位程式中,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與官立、資助及按額津貼中學的處理相同。
公布結果
8.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結果與統一派位結果會於七月中一併公布。
9. 參加派位的直資學校可於中一學生註冊日期後自行招生,以填補中一學位的空缺。 第八部分, 第 3 頁
不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
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
背景
下列情況適用於不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直資學校(非派位直資學校)-
(a) 除特殊情況外,教統局不會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統一派位,將學生分派到這類直資學校;
(b) 這類直資學校可以取錄全港各區的學生;
(c) 家長可爲子女申請任何非派位直資學校的中一學位,數目不限;及
(d) 申請入讀非派位直資學校的小六學生,即使不是全部,也有大部分會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基於上述情況,在處理下年度中一入學申請的時候,非派位直資學校須依循另一套不影響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程序,處理參加派位學生的申請。
申請學生的成績次第名單
2. 學位分配組將根據參加派位學生經調整後的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學期的校內成績,訂定申請非派位直資學校中一學位的小六學生的成績次第名單,供學校參考。為此,非派位直資學校須於二月初向學位分配組遞交參加派位的申請學生名單,以便學位分配組在三月上旬向學校發放這些學生的成績次第名單。學校可按本身的辦學理念和特色,自行取錄適合的學生,但應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此外,學校可以安排面試,但不得設任何形式的筆試。
3. 學校須於四月中將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而又獲取錄的申請學生名單交回學位分配組。 第八部分, 第 4 頁
收生程序
4. 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六學生可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並可同時申請非派位直資學校的中一學位,數目不限。擬取錄應屆參加派位學生入讀中一的非派位直資學校,應要求家長呈繳有關學生的「小六學生證」,以及簽署一份同意書,表示有關學生願意放棄其他獲政府資助的中一學位。學位分配組四月中收到獲非派位直資學校取錄而又參加派位的申請學生名單後,將不會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把名單上的學生分配到另一所學校。
直屬/聯繫學校
5. 現有的直屬及聯繫中學經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可分別為其直屬及聯繫小學最多保留餘額85%及25%的中一學位。這些學生如屬學校網第一或第二派位組別,而又以直屬或聯繫中學爲所屬學校網內的首選學校,便有資格獲派保留學位。如這些學校選擇取錄學校網第三派位組別的學生,則該組別的學生亦符合資格。如這些學校加入直資計劃,它們有責任繼續把適當百分比的中一學位預留給已入讀其直屬或聯繫小學的學生,但入讀這些學校的學生須繳交中學所收取的直資學校學費。
公布結果
6. 所有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而又獲非派位直資學校取錄的學生將不會再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分配到另一所學校。非派位直資學校可於四月中或以前向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公布取錄結果,並安排獲取錄的學生家長簽署同意書和辦理註冊手續。
7. 在七月中派位結果公布後,尚有剩餘中一學位的非派位直資學校可招收那些願意放棄獲派政府資助中一學位的學生。

(資料來自教統局,今年有否變化請與各學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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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6-10-21 18:10 |只看該作者

Re: 直資學校的收生程序(轉貼)

thx.

2kidsm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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