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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延續教育分部
教育局於2008年推行資歷架構,目的是優化教育及培訓環境,提供四通八達的學習階梯,促進終身學習。
在資歷架構下,所有課程須顯示其資歷級別,以反映有關課程的深淺和複雜程度。儘管這樣,培訓機構現時提供的課程,名銜五花八門,容易令進修人士混淆。單憑課程的資歷名銜,不能反映其資歷級別,例如有些稱為「專業文憑」的課程達資歷架構第六級,有些只屬第二級。此外,課程的資歷級別亦不能反映課程的學習量或整體學習時間。資歷級別愈高不代表學習量愈多。舉例來說,一個資歷架構第六級的課程所需的整體學習時間可能只是兩個月,但一個資歷架構第四級的課程(例如副學士)所需的整體學習時間可能是兩年。
有見及此,教育局在上月推行「資歷名銜計劃」及「資歷學分」兩項新措施,一方面讓進修人士在選擇課程時,能清楚掌握有關課程的資訊和了解須付出的整體學習時間,另一方面亦有助僱主招聘和培訓員工。
「資歷名銜計劃」為資歷架構認可的資歷訂定簡化及統一的名銜,培訓機構可因應開辦課程的資歷級別,選用合適的資歷名銜;例如培訓機構在開設資歷架構第二級的課程時,只可選用「證書」或「基礎證書」作為資歷名銜。
至於「資歷學分」,是量度修畢資歷架構認可課程所需學習時間的標準。一個「資歷學分」相當於10個學時,其中涵蓋各種模式的學習時間,包括課堂授課、自修、網上學習、實習、考試評核等時數。即使是同一資歷架構級別的課程,其學習量或所需的學習時間未必一樣。舉例來說,某培訓機構開辦資歷架構第二級的銷售技巧證書課程,由於內容只涵蓋基本的銷售能力,因此學習時間較短,課程可能只有3個資歷學分;另一培訓機構所辦同樣是資歷架構第二級的銷售技巧證書課程,由於涵蓋的內容較多,包括溝通技巧及產品知識等,因此學習時間較長,課程可能會有12個資歷學分。
總括來說,推行「資歷名銜計劃」和「資歷學分」,可讓市民清楚知悉修讀每個資歷架構認可課程所需付出的整體學習時間,而有關課程的資歷名銜須受規管,也有助加強保障進修人士的權益。此外,院校之間亦可採用「資歷學分」,研究和開展學分累積及轉移制度,從而促進資歷之間的互相銜接及認可,為進修人士提供明確的進階路徑。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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