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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展翅青見計劃培訓課程
*****************
以下是五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較早前,政府回覆本人有關勞工處「展翅青見計劃」(該計劃)的質詢後,有不少市民及擔任該計劃個案經理的社工繼續向本人反映該計劃的問題。他們指出,一些按該計劃委聘的培訓機構的負責社工或主管,在培訓課程出現問題時,掩飾他們自身的監管失當責任,並在未經求證下將責任歸咎於一些已離職的社工。此外,有該計劃的學員向本人反映,他們在完成培訓課程後,仍未能成功就業,因而感到十分徬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培訓計劃年度(年度),每年度接受附表一所列時數的個案管理服務(基本服務期)的學員人數,以及當局平均就每名學員每小時支付的服務費為何(按附表一列出);
(二)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年度,每年度接受附表二所列時數的個案管理服務(延伸服務期)的學員人數,以及當局平均就每名學員每小時支付的服務費為何(按附表二列出);
(三)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年度,每年度參加及完成個案管理服務的基本服務期及延伸服務期的學員人數分別為何,以及完成基本服務期後在一個月內成功就業和完成延伸服務期一個月後仍保持就業的學員人數分別為何(按附表三列出);
(四)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年度,每年度參加及完成培訓課程,以及完成課程後的一個月內成功就業的學員人數分別為何(按附表四列出);及
(五)勞工處接獲培訓機構提交的「表格26」(申請發還課程款項表格)後,需要多少時間才可發還課程款項給培訓機構;培訓機構提交資料失實的「表格26」是否違法;若然,涉及的法例及其罰則為何,以及簽署該表格的人士須否負上有關的法律責任?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關注青年人的就業問題,並以多管齊下的策略,透過全面的培訓及就業支援措施,協助青年人就業。「展翅青見計劃」是其中一項青年就業支援措施。勞工處一直重視「展翅青見計劃」的培訓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和課程質素,並會嚴格執行監管的責任。如發現培訓機構違反計劃的規定,我們會嚴正處理。
就梁國雄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展翅青見計劃」下,個案經理會按學員的需要及其專業判斷,提供合適的服務和支援;個案管理服務的費用,是按時計算,並實報實銷。我們沒有備存完成基本及延伸個案管理的學員以接受服務時數分項的統計數字。審計署在第五十九號報告書曾就二○○九/一○計劃年度接受基本個案管理服務的學員資料作分析,有關資料詳列於下表。而個案管理服務每位學員每小時平均費用為65元。
個案經理用於1 751名學員的服務時數(二○○九/一○年度)
服務時數 學員人數
---- ----
0 2 (0%)
>0 ─ < 5 377 (21%)
5 ─ < 10 450 (26%)
10 ─ < 20 608 (35%)
20 ─ < 30 203 (12%)
30 ─ < 70 108 (6%)
70 3 (0%)
總計 1 751(100%)
(三)在二○○九/一○、二○一○/一一和二○一一/一二計劃年度,分別有15 543名、11 922名和9 434名學員參加展翅青見計劃。由於二○一二/一三計劃年度會到二○一三年八月才結束,因此尚未有全年數字。勞工處委託培訓機構的專業社工擔任學員的個案經理,為學員提供12個月個人化的擇業導向、求職裝備及在職支援。參加在職培訓或已成功就業的學員,另可獲提供額外12個月的個案管理服務,以協助他們適應工作,克服在就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及訂定未來的發展方向和計劃。
「展翅青見計劃」靈活及彈性地處理學員的就業需求,學員的個案管理服務或有關課程尚未完成,也可獲安排接受在職培訓。我們並無備存完成個案管理服務後一個月內成功就業的學員人數。在二○○九/一○、二○一○/一一和二○一一/一二計劃年度,獲安排在職培訓的學員數目分別為4 595, 4 228和3 341。另外,有頗多學員在參加計劃後選擇升學或自行找到工作,亦有部分學員選擇再次參加計劃。我們每年都會進行學員發展調查,為二○○九/一○、二○一○/一一和二○一一/一二計劃年度學員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受訪時仍然在業的學員分別佔受訪學員人數的70.6%、75.5%和72.2%。總的來說,計劃提供擇業導向及求職裝備等支援,旨在協助青年人了解自己的志趣,認識不同行業,為長遠發展訂定方向,即時的就業數字未必能充分反映計劃的成效。
(四)由二○○九/一○至二○一一/一二計劃年度,有關參加「展翅青見計劃」課程的人數資料分別如下:
計劃年度 參加課程人數 出席率達80%的人數
---- ------ --------
2009/10 12 198 9 838
2010/11 8 729 6 851
2011/12 6 526 5 005
「展翅青見計劃」提供各項單元培訓課程,包括以求職及人際技巧為主題的核心課程,以及一系列的選修課程,包括團隊協作、電腦應用和職業技能訓練的入門課程。每名學員在12個月服務期內,可修讀求職及人際技巧課程及最多四個選修課程。課程的目標主要是幫助青少年認識自我和職業志向,以提升他們長遠的就業競爭力。正如上文答覆第(三)部分所指出,「展翅青見計劃」靈活及彈性地處理學員的就業需求,學員無須完成所有培訓課程,也可獲安排接受在職培訓或公開就業,因此,我們並無備存完成課程後一個月內成功就業的學員人數。
(五)勞工處收到培訓機構所呈交的發還課程款項申請(即「表格26」)及所有相關文件後,約需一至兩個月時間發還課程款項予培訓機構。「表格26」的備註清楚列明,有關申領款項的資料,必須如實申報,任何人士如蓄意提供虛假陳述、或虛報資料,即屬違法;勞工處會將懷疑違法的個案轉介警方調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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