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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iepa 於 10-12-1 10:36 發表
(轉載自2010年12月1日am730C觀點)
審計署將來要去查數的話,只需查看直資學校的學生,每人所獲的公帑資助,是否超過其他學校的學生。如果沒有,政府就不用去理會直資學校把額外收來的學費用在甚麼地方。學校向交學費的家長有所交代就是了。家長如覺得付非所值,大可以把子女送去其他非直資學校。只要這條渠道沒被淤塞,政府的責任就算完成。這樣,對香港的教育發展可能更有好處。
基本上我一直都很支持施生的無為論說.....
但今次施生似乎忽略了每人所獲的公帑資助並不像幼稚園新制甘"錢跟人走".....窮人家庭子女只可以送去其他非直資學校。並不是家長覺得付非所值的問題......
而家系直資學校收了每人所獲的公帑資助, 再收學費提供"附加值" ....窮人家庭子女只可以接受套餐,不可以只享受公帑資助的免費餐......相反富人家庭子女根本有晒本錢唔使享受公帑資助的免費餐, 但政府就硬塞錢俾直資學校, 俾左錢要政府完全唔理,點講都唔通, 要理就仲大件事, 邊d該理, 邊d唔使理又界定得唔好, d直資學校就好自然鑽空子搵著數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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